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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旅客乘机标准

尊敬的旅客:

经由桂林航空签发的婴儿、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重病患者等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是桂林航空国内运输总条件的一部分,与桂林航空国内运输总条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旅客在购票时仔细阅读并知晓《桂林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桂林航空特殊旅客承运标准》。

如有疑问及意见建议反馈,请登录桂林航空官方网站www.airguilin.com或者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013777进行咨询。

我们会根据您的需要,尽可能的为您安排合适及方便上下机的位置(应急出口座位除外),以及为与您同行的旅客安排相邻座位。对于携带服务犬及腿部活动受限制的旅客,我们优先为您提供相应舱位的第一排座位或腿部活动空间大的过道座位(应急出口座位除外)。

我们全身心的为所有的旅客提供最优质的航空服务。当我们在万米的高空中飞行时,受到飞机本身和大气压力的限制,对我们身体以及特殊旅客的数量有一定的限制,但桂林航空会尽心尽力,让大家去享受愉快的空中旅程。

1 运输说明

运输过程中,需要给予特别照顾或者需要符合规定的运输条件方可运输的旅客。特殊旅客包括但不限于:无成人陪伴儿童、婴儿、伤残旅客、孕妇、年长旅客、病患旅客、担架旅客、轮椅旅客等及其他受运输限制的旅客。

2 特殊旅客服务申请

1) 需要特殊服务的旅客可提前致电桂林航空客服热线95013777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资讯。如您的申请符合桂林航空运输规定并得到我们确认回复后,我们会为您妥善安排。

2) 特殊旅客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限制

(1)为了方便各位旅客成行,我们建议旅客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申请办理的服务项目:

①无成人陪伴旅客(儿童、年长旅客、视力听力语言障碍旅客)乘机。

②36周以下的孕妇乘机(怀孕超过32周(含)但不足36周的健康孕妇需携带:医疗机构开具的在乘机前30天内(含)签发的孕检报告,或有医生签名/盖姓名章的注明怀孕周数的诊断证明。如孕检报告/诊断证明为电子版,须为医疗机构官方平台发布)

③有自理能力/半自理能力轮椅旅客(WCHR/WCHS)乘机(WCHS: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旅客不能上下楼梯(或客梯),但可以自己到达座位上;WCHR: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旅客可以自行上下楼梯(或客梯),也可以自己到达座位上)。

(2)对于需要一定的时间准备的项目,我们会尽力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无自理能力轮椅旅客(WCHC)推出航班起飞前24小时申请的服务项目。

(3)航班起飞前48小时申请的服务项目

①供航空器上使用的医用氧气;(暂不适用)

②托运电动轮椅

③提供机上专用窄型轮椅;(暂不适用)

④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团体提供服务;

⑤携带服务犬进入客舱;

⑥旅客携带的妥善包装轮椅或者其他辅助设备(电池为危险品材料);

⑦需要携带呼吸辅助设备以及需要呼吸辅助设备的电源的旅客;

⑧旅客同时有严重视力和听力损伤;

⑨使用担架运输旅客;

⑩丙类传染病旅客;

⑪使用保育箱运输旅客。

3 特殊旅客服务需求单

《特殊旅客服务需求申请单》(请点击此处查看)

《无陪儿童服务需求单》(请点击此处查看)

4 旅客免责声明书

《旅客免责声明书》(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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