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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动物客舱运输

尊敬的旅客:

宠物可能对航空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高空压力、密闭空间、气流颠簸等环境因素产生不适,从而产生情绪及生理变化,因此,我们请您慎重选择航空方式进行运输。

按照《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国内客舱宠物运输(猫、狗)协议书》约定,照顾管理宠物是旅客的应尽义务,如因旅客未遵守本协议导致的一切宠物伤亡或者致第三人伤亡事件,由旅客自行承担责任。

如您决定使用航空运输,为您的宠物做好出行准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说明,祝愿您和您的宠物有一段愉快的旅程。

桂林航空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国内客舱“宠物运输”产品购买须知

一、宠物客舱运输航班限制

桂林航空目前仅在桂林出港国内直飞航班的经济舱提供客舱宠物服务,宠物如需占座,仅限桂林航空自营航班。

二、宠物客舱运输定义

(一)宠物:满足航空运输条件范围内,可随旅客进入客舱运输的家庭驯养的猫、狗。

(二)不属于宠物客舱运输范畴:其它观赏宠物、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者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狼狗、藏獒等,只能作为货物运输。

三、申请旅客适用范围

不受理单独乘机的未成年人、无人陪伴旅客(无陪孕妇、无陪老人、无陪儿童、无陪青少年等)、年长旅客(特指70周岁及以上旅客)、伤病旅客、残疾旅客、孕妇等特殊旅客、单独携带婴儿的成人申请携带宠物进入客舱(残疾旅客申请服务犬进入客舱不在此列)。

四、宠物客舱运输条件

(一)运输方式

符合特定条件时可由旅客携带进入客舱。

(二)运输数量及航班限制

1.每名旅客最多可将2只宠物带入客舱,其中,一人两宠的,仅支持两只宠物一只占座、一只不占座;

2.窄体机(A319/A320)每个航班最多带入4只宠物;

五、其他限制

(一)乘坐桂林航空超值经济舱旅客,如需申请携带宠物进入客舱,须自愿放弃经济舱1-3排座位权益或按非自愿退票后重新购买客票。

(二)无法为需要中转/经停的旅客提供客舱宠物服务。

(三)宠物箱内不得放置宠物食物、水和其他违禁物品。

(四)服务犬运输不受本文件客舱宠物运输限制。

六、运输申请

(一)产品预定

原则上旅客须至少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拨打桂林航空官方客服热线95013777预约办理宠物客舱运输。航班起飞前2-24小时申请,有较高的拒运风险,请谨慎选择。

(二)支付费用

旅客得到桂林航空同意客舱宠物运输申请后,旅客应根据客服人员提供的二维码完成支付。

(三)证明材料及文件签署要求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旅客向桂林航空预约时应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单据上需盖有动物卫生监督局所检疫专用章,如货主姓名与乘机人本人姓名不一致,需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备注栏注明乘机人姓名、身份证号。如未备注,需提供货主、乘机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书。

例:如证明签发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且5日内有效,则该证明的有效期为2025年11月25日(含)-2025年11月29日(含),办理宠物运输的航班日期需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之内。具体以相关检疫机构批复的合格证明有效期为准。

(2)《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的启用地点需与航班始发站相同、到达地点需与航班到达站相同;同一城市不同机场视为同一地点,如启用地点为上海,可以适用浦东或虹桥始发的航班;

(3)根据各地检验检疫局要求的不同,发现旅客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启用地点与航班始发站不一致,应告知旅客先咨询航班始发地检验检疫局要求后,再出具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桂林出港认可《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写明途经桂林即可,后续如有新增,以最新通知为准。

2.《小动物疫苗注射证明》

犬类应提供宠物疫苗注射证明。检查旅客提供的《小动物疫苗注射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其中证明未特别标注疫苗有效期的,有效期一律以疫苗注射之日(含)起一年内有效。

例:疫苗注射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则该宠物《宠物疫苗注射证明》有效期为2023年8月22日(含)-2024年8月22日(含),办理宠物运输的航班日期需在疫苗有效期之内。

3.《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国内客舱宠物运输(猫、狗)协议书》

旅客在办理宠物客舱运输时,需仔细阅读协议书中条款,了解运输存在的风险及确认是否符合桂林航空宠物客舱运输规定,须同意及签署《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国内客舱宠物运输(猫、狗)协议书》

七、产品价格

(一)不占座价格:1399元人民币/航段/每只宠物。

(二)占座价格:经济舱客票见舱销售票价+1399元人民币/航段/每只宠物。

八、注意事项

(一)国内始发旅客可通过桂林航空客服热线95013777预约宠物客舱运输;

(二)暂不接受网上申请宠物运输;

(三)远程保障涉及的证件原件审核可通过微信、传真等方式完成,现场保障单位完成证件原件复核和现场签字确认。

(四)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2小时以上到机场值机柜台办理手续,能否携带宠物登机的具体具体以现场审核为准。

(五)在签署《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国内客舱宠物运输(猫、狗)协议书》时,请认真仔细阅读各事项。

(六)请您提交订单并支付宠物运输费后关注审核结果,只有审核通过且符合运输条件的订单才允许携带宠物登机,若有审核不通过的情况,我们将为您申请退款。

(七)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传递,请您务必准确填写,如所填与实际不符,现场可能存在拒绝运输风险。

(八)不适合航空旅行的宠物:

(1)旅客所运输的宠物为国家禁运的宠物之列。

(2)具有传染病症状,或疑似传染病载体的宠物(如发生地区禽流感的家禽)。

(3)出生不足8周的宠物;

(4)怀孕宠物或是在飞机起飞前48小时之内刚刚分娩过的宠物;

(5)患有耳鼻喉科、心血管系统、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以及48小时内进行过手术的宠物;

(6)性格焦躁、娇气、弱小,对高温高空环境敏感或不能长时间待在宠物箱里的宠物;

(7)服用镇静剂或安眠药的宠物;

(8)浑身散发恶臭或让人难以忍受的刺鼻气味的宠物;

(9)需要旅客完成的宠物飞行运输准备未完成,包括运输证明文件不齐全、宠物箱完全不符合桂林航空相关要求等。

(10)以下宠物以及与其杂交的品种不适合航空旅行,禁止办理宠物客舱运输:

A.危险犬及其杂交品种(包含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大型和中型梗犬(如贝灵顿梗、猎狐梗犬)、斯塔夫梗犬、所有拳师犬、所有獚犬(西班牙猎犬)、所有獒犬(如马士提夫獒犬)、比特斗牛梗犬(又名比特犬)、日本土佐犬(又名土佐犬)、巴西菲勒犬(又名巴西獒犬)、阿根廷杜高犬、马犬;

备注:仅限制大型和中型梗犬,小型梗及玩具梗可正常运输,小型梗及玩具梗包括西高地白梗、迷你雪纳瑞等。

B.对高温高空环境不适的犬种:萨摩耶犬;

九、座位安排

携带宠物的旅客优先安排最后一排经济舱靠窗座位;根据旅客意愿(先登机/后登机)协助旅客登机,最后下机。

十、宠物箱及物资准备的相关要求

(一)不占座宠物箱应放置于前排座椅下方,宠物箱长×宽×高尺寸不得超过36×30×20厘米。软边宠物箱在展开状态可稍微超过如上尺寸限制,但软边宠物箱经下压体积应不超过36×30×20厘米确保可放入客舱内座椅下方。

风险提示:因客舱座椅下方的空间有限,建议携带能够在宠物箱内自由站立和转身的宠物同行。如果宠物体积过大,飞行中全程活动受限,可能会影响宠物乘机的舒适度。

(二)占座宠物箱(要求为硬质材质)长×宽×高尺寸不得超过44×30×34厘米。

(三)必须选用带有拉链的软质宠物箱,且拉链中空处能穿过一次性锁扣与箱体锁闭,确保锁闭后拉链无法拉开。软质宠物箱所有拉链处,全部拴挂一次性锁扣,确保拉链头无法拉开,以防旅客私自打开。如拉链无法有效穿过一次性锁扣锁闭、固定住的,则应予以拒运。在此基础上,在宠物箱外侧加套一层宠物防护网兜,并在网兜打结处再次锁挂一次性锁扣。从办理乘机手续结束起至离开目的站候机楼禁止打开一次性锁扣和网兜。

示例:拉链中空处能穿过一次性锁扣与箱体锁闭。

(四)宠物箱内不得放置宠物食物、水和其他违禁物品;

(五)客舱中的宠物在运输前需进行身体清洁,运输全程需穿戴宠物衣物,防止毛发及皮屑对其他旅客身体健康带来风险;全程佩戴口套(仅要求犬类佩戴),防止吠叫声干扰到其他旅客;另需全程佩戴宠物纸尿裤,防止粪便污损飞机;

(六)除一次性锁扣及专用防护网兜外,上述其他物资由旅客自行配备。

十一、不正常航班处置

(一)防止宠物逃逸

为避免宠物在机场及客舱逃逸,对桂林航空航班运行造成风险,要求旅客全程不得将宠物从宠物箱中取出(如机场安检要求对宠物进行手检,则除外)。若机上出现宠物逃逸,由携带宠物旅客将逃脱宠物捉回箱中。

(二)客舱紧急撤离

应由旅客本人负责携带宠物箱及宠物一起撤离,不得仅将宠物拿出。

(三)客舱宠物在客舱出现伤病亡事件:桂林航空不进行航班备降处置。

(四)航班延误

1.旅客已办理完毕值机手续并到达登机口候机时,得知航班将长时间延误,携带宠物进入客舱的旅客应返回值机区域,场站代表/地面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关注航班最新动态,提前通知旅客再次通过安检前往登机口登机。

2.航班长时间延误需为旅客安排住宿时,为携带宠物进入客舱的旅客单独安排房间(产生的差价由旅客自理);如安排的酒店禁止宠物进入,则建议旅客退票或改签桂林航空后续航班(客票按桂林航空现行非自愿退票或非自愿改签规定执行),或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如旅客选择终止行程,旅客未使用航程客票按桂林航空现行非自愿退票或非自愿改签处理,宠物客舱运输服务费全退。

(五)航班备降:

航班备降后如需住宿,则参照十二(四)2执行;如备降地机场不允许宠物进入客舱运输,旅客应选择终止行程,旅客未使用航程客票按桂林航空现行非自愿退票或非自愿改签处理,宠物客舱运输服务费全退。

十二、特殊情况

(一)禁止旅客在机场及客舱中将宠物从宠物箱中取出。若在客舱中出现宠物从宠物箱逃逸,须立即通报乘务组,由携带宠物旅客将逃脱宠物捉回箱中,应注意抓捕区域的舱门状态是否有被误触碰,及避免误触碰机上应急设备。

(二)桂林航空场站代表工作人员检查宠物箱,如发现宠物箱不符合客舱运输条件、未全面出具运输文件等任何不满足本协议约定承运条件情形的,旅客应按要求重新筹备,由此造成的误机等责任由旅客自行承担,如旅客因此申请退改签客票的,按自愿退改处理。

十三、责任与赔偿

(一)桂林航空运输宠物过程发生宠物受伤、死亡情况时,承运人退还旅客宠物客舱运输费。

(二)赔偿标准

1.属于桂林航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旅客宠物死亡的,旅客应提交宠物价值证明材料,承运人按照手提行李补偿限额赔付旅客,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2.属于桂林航空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造成旅客宠物受伤的,承运人按照治疗实际产生的医疗费金额赔付旅客,但赔偿总额不高于手提行李赔付最高限额3000元人民币,办理赔付时旅客须提供宠物医院开具的治疗收费单据。

3.在航站楼内以及乘机过程中,携带宠物乘机的旅客对宠物负有管控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在航站楼内以及乘机过程中发生宠物袭击、撕咬携带宠物乘机的旅客本人或第三人,造成旅客本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的情形,以及宠物损毁旅客本人或第三人财物的情形,均由携带宠物乘机的旅客本人承担责任。因此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为免疑义,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经济损失),旅客本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4.旅客声明宠物的价值为( ) ( 由旅客填写 )元人民币,承运人拒绝收运价值超过3000元人民币的宠物。

十四、宠物客舱运输退订

(一)自愿退改

宠物客舱运输购买成功后,不可退订。

(二)非自愿退改

如遇航班返航、取消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客被动终止行程,可在原购买渠道申请宠物客舱运输退款;客票按照现行桂林航空不正常航班规定执行。

(三)特殊情况

客舱中其他旅客经调换座位后仍不同意和进入客舱的旅客及携带宠物一同旅行,则按照非自愿政策为旅客客票进行退改签,宠物客舱运输服务费全退。

十五、发票开具

旅客可拨打桂林航空客服热线95013777,旅客须出示宠物客舱运输购买的支付凭证及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或扫描“表单大师”二维码(如下图),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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