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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下发疫情防控期间桂林航空涉及海口、烟台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体现民航真情服务,根据海口、烟台新冠疫情防控现状,经研究决定,现下发疫情防控期间桂林航空涉及海口、烟台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1 适用条件:

1.1 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8月1日(含)之前;

1.2 适用航班日期(海口):2021年8月1日(含)至2021年8月21日(含);

适用航班日期(烟台):2021年8月1日(含)至2021年8月15日(含);

1.3 适用票证:730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730票证互售的GT国内航班客票。

2 适用航班范围:

符合以下适用航班范围之一的国内客票均可按本文规定执行:

2.1 凡在2021年8月1日(含)之前购买的,且航班日期符合1.2条款之间涉及海口、烟台进出港,由桂林航空实际承运的航班。

2.1.1 包含海口、烟台航点的国内甩飞航班客票即为同一航班号的各航段客票亦适用,非海口、烟台航点的航段须提供同一甩飞航班的证明(如黑屏截图);

2.2 凡在2021年8月1日(含)之前购买的,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海口、烟台且可以提供本人旅行(或入住)日期符合1.2条款涉及海口、烟台的下列材料之一:包含但不限于与GT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火车票等地面交通运输凭证、海口或烟台的酒店预订单;

2.3 旅客于2021年8月1日(含)之前已购买且航班日期符合1.2条款的桂林航空实际承运的国内客票,可提供因海口、烟台疫情隔离证明材料、拒载证明的;

3 客票处理规定:

3.1 客票有效期内退票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免费办理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3.2 客票有效期内变更

3.2.1 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9月29日-10月10日之间的航班除外),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旅客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要求变更至9月29日至10月10日之间的航班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的适用条件办理;

3.2.2 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3.3 客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3.4已办理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4 多航段客票处置规定:

4.1 所有航段均由GT承运的联程客票/来回程客票/连续客票,且其中一段符合本文疫情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

4.1.1 各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的,则未使用航段均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4.1.2 各航段未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的,则符合疫情条件的未使用航段可办理免费退改,其他未使用航段按订座舱位适用条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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