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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下发疫情防控期间桂林航空涉及北京、大连、沈阳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各位尊敬的旅客: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政策,桂林航空经研究决定,下发2020年12月26日(含)之前已购桂林航涉及北京、大连、沈阳进出港国内航班票务规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在2020年12月26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0年12月27日(含)至2021年1月10日(含),由桂林航空实际承运的北京、大连、沈阳机场进出港航班。

2退票标准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免费办理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3改期标准

  

3.1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1月25日(含)之前同航线航班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2代理人所售客票,可至我司呼叫中心、授权售票柜台、不正常航班处理小组办理。

4其他

  

4.1同一或连续票号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4.2已办理完退票、改期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桂林航空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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