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下发桂林航空国内航班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转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相关票务处理规定的业务提示
各位尊敬的旅客:
接成都国际机场通知,自2022年3月27日(含)起,桂林航空成都进出港国内航班业务由双流国际机场转场至天府国际机场T2航站楼运行,机场三字代码变更为TFU,现针对因转场错走机场旅客下发相关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1 适用条件
1.1 适用航班:GT成都出港的国内航班。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2年3月27日(含)--2022年04月30日(含)。
1.3 适用票证:730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730票证互售的GT国内航班客票。
1.4 适用旅客:由于成都机场转场原因,错走机场无法成行的旅客。
2 因转场错走机场导致旅客无法成行的票务处理规定
2.1 旅客错走机场证明
2.1.1在航班起飞当日错走成都机场无法成行的旅客,可前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L07值机柜台开具《旅客错走机场证明》(附件1),并加盖“成都双流机场值机业务章”;
2.1.2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当天开具《旅客错走机场证明》,如时间允许,旅客可致电桂林航空9507101客服取消订座记录(不强制要求旅客取消订座记录)。非航班起飞当日无法开具证明。
2.1.3《旅客错走机场证明》仅限旅客本人凭有效购票的乘机证件及购票信息,方可办理。
2.2 非自愿改期
2.2.1旅客凭《旅客错走机场证明》,可在9507101客服办理非自愿改期。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改期至桂林航空同航线同服务等级后续航班(可改至原航班当日及之后3日内的航班)一次,免收变更费及票款差价。
2.2.2已经办理完免费改期手续的旅客,再次提出退改要求,依据新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3 非自愿退票
2.3.1旅客可凭《旅客错走机场证明》及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联系原出票地、9507101客服办理非自愿退票手续。
2.3.2退票原因备注:“成都转场错走机场”。
3 其他
3.1同一或连续票号的均为桂林航实际承运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3.2超出以上航班日期、涉及GT实际承运的、成都出港国内航班,因错走成都机场无法成行的旅客,退改签规定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3其他未明确的规定以桂林航空现行国内不正常航班票务管理规定、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桂林航空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旅客错走机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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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原本应前往成都天府机场T2航站楼乘坐桂林航空航班,因个人失误导致前往成都双流机场错乘,未能赶上航班。特开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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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姓名 |
票号 |
航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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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时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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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